繼上次王傳鑑爆發打人事件(目前王傳鑑已經遭到米迪亞精靈給開除,恐怕事實的內容對王傳鑑來說十分不利),這次SBL又傳出了醜聞,不過這次嚴重性比王傳鑑這件事情小了很多,因為這件事情雖然在道德上有瑕疵,但是卻沒有牽扯到法律層面的問題。

不過,由於這次射入涉入事件的主角是SBL的一級球星,甚至還是國手級,暱稱公主阿鼎的裕隆隊當家年輕中鋒曾文鼎,所以仍然不可等閒視之。

簡單來說,就是曾文鼎在養傷期間,背著女朋友在Yahoo奇摩交友上認識了某A女,並且以化名「陳經柴」跟A女見面,因為曾文鼎身材高大,又有一頭飄逸的秀髮,要認不出來還滿困難的。但是A女怕如果講破以後就沒有辦法繼續了(人帥真好),所以假裝認不出曾文鼎是誰,結果相談甚歡的兩人就高高興興的去開賓館了。

後來A女想要跟曾文鼎發展進一步的感情關係,但是身為職籃大明星的曾文鼎想當然爾是不想被這種兒女私情給纏上身,不過半推半就之下,在A女的住處還發生了第二次的關係,之後,曾文鼎就對A女不聞不問,A女心生不滿,決定向媒體曝光本次事件。

重點在這裡,在事情曝光的第一時間,曾文鼎是完全否認的,他的隊友和教練也為他開脫,認為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直到A女拿出住家監視錄影帶的畫面,畫面中,清楚的拍攝到背著哆啦A夢背包的曾文鼎在等電梯的畫面,曾文鼎眼見瞞不過,只好承認犯下錯誤。

其他的花絮是,那名女性描述了曾文鼎身上器官的特徵,還有某些特殊的癖好(以下數百字兒童不宜,請自行參考蘋果日報)。這件事情雖然跟之前王傳鑑不同,並沒有牽扯到法律上的問題,而且就某個程度上,阿Q的說,對曾文鼎而言還算是有某部分的稱讚到。(是男人誰不希望女人能夠對自己的傢伙稱讚一下呢?)但還是有兩點,我認為十分的不可取。

第一點就是不誠實,如果不是拿出了讓曾文鼎無法辯駁的證據,第一時間曾文鼎並沒有馬上承認這件事,心存僥倖的機會,這一點他也辜負了他的教練、隊友還有球迷的信任,這跟成龍當時的作風有什麼兩樣?

第二點就是在於之後面對記者的態度,當然記者為了炒作新聞,會問一些比較尖銳或是莫名其妙的問題等待曾文鼎落入陷阱,但是曾文鼎的回答真的頗讓人覺得莫名其妙,轉載如下:

曾文鼎一夜情Q&A

記:記者 曾:曾文鼎
記:你跟蕭薔之前傳的緋聞是否真有其事?
曾:只是單純吃個飯,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掰成這樣,我連她電話都沒有。
記:聽說很多球員都愛跟名模談戀愛,你有幻想的對象嗎?
曾:哪有!我也很想認識名模,可以介紹給我嗎?我覺得林嘉綺很正耶。
記:你會玩一夜情,因為你女朋友沒法滿足你嗎?
曾:我女友最近準備考試,總之這次到爆料的A小姐她家,就是我不對。
記:你喜歡嬌小的女生嗎?你喜歡A小姐哪一點?
曾:我喜歡高氣質型,不過我女朋友就是嬌小可愛型,A小姐抱起來肉肉的,感覺個性很
好。
記:你「弟弟」真的這樣雄偉嗎?
曾:怎麼可能,我又不是馬!如果寫出來我會變紅嗎?

好像很有趣的樣子,事實上,從對話中可以看出,曾文鼎根本不認為自己在這方面有什麼嚴重的問題,反倒可以很自然的跟記者開玩笑。

當然,有些人會覺得說,這是球員私生活的問題,這是球員私德的問題,一夜情是你情我願,既沒有性交易,男未婚女未嫁,當然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至於曾文鼎有女朋友還搞一夜情這樣劈腿,也是曾文鼎和女朋友之間的問題。

然而,對一個職業運動員而言(也許SBL目前還稱不上是一個完整的職業聯盟,但是他已經有了職業運動聯盟的現實),球員的身份不僅僅只是打球而已,球員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球隊跟球員之間簽有契約,而球隊跟聯盟之間當然也有契約,一個球員形象上受損,損失的不僅僅是球員本身而已,更包括所屬的球團,甚至於整個聯盟,在品牌、形象和票房上,都有可能會造成不同等級的傷害。

小的傷害,就像是曾文鼎這樣,因為私生活的負面新聞使聯盟和球隊上了社會版的媒體版面,大的傷害,就像是之前中華職棒的放水事件,直接的打擊到了球賽本身還有聯盟的公信力。

有些人會說,像美國NBA那樣,球員的私生活如此之亂,Jordan在球場外,又愛賭博、又有外遇,Chamberlain還號稱跟20000名女性發生過關係,Iverson牽扯到暴力威脅妻子的事件,還有A-rob被拍到跟金髮壯妹上賓館開房間,熱火隊的Ricky Davis被拍到在飯店左擁右抱辣妹等等的新聞,似乎也沒有引起非常大的波瀾啊。

在討論到有關於球員私生活問題之前,必需先了臺、美、日三國對於公眾人物私德以及誠信的觀感。在美國,只要不動到法律上的問題,對於公眾人物的私生活,尤其是在男女關係方面,並不是不看重,發生問題也不是沒有影響,比如Jason Kidd就因為和老婆之間的關係,而被注重私德的太陽老闆給交易到籃網隊去,但大抵上來說,美國人會比較習慣把這種事情當作一種花邊新聞、茶餘飯後的話題看待,並不會把這個當成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你有這個能力在外面亂搞,就要有這個能力不讓事情被搞大,如果沒有這個能力,最好乖一點。

然而,美國方面對於誠信這件事看得極重,從他們為他們首位總統所創造的「華盛頓」砍倒櫻桃樹、以及美國對於偽證罪的判決極重可以看得出來,美國人民對於當初美國總統柯林頓在華府與女助理的桃色新聞並不徹底追究,但是對於柯林頓在聽證會上作偽證的可能性卻非常在意。

台灣的公眾人物(不管是政治人物,影視明星或是體壇名人),一旦有某些不利的傳聞出現的時候,即使後來被查出來是事實,往往不在第一時間勇於承認,只要沒有確切的證據出現,能扯就扯,能躲就躲,曾文鼎這件事情是一個例子。

在日本,球員跟團隊之間的關係顯得更緊密,人民把私德的觀念看得極重,甚至遠超過台灣,當初松坂大輔曾經無照駕駛並且還企圖找人頂罪,結果不但由球團陪同松坂大輔舉行記者會正式向社會道歉,接下來還遭受到球團的處分,甚至還遭到禁足,負責球隊管理的人員也遭到處分。

台灣的球團或是球員,對於球員作為球團資產的概念還不夠,今天發生這樣的事件,對曾文鼎本人而言,他的形象受到損害,或是他跟女友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都還是個人的事件,他對於裕隆團隊帶來的傷害,他對於裕隆這個品牌帶來的傷害,以及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年輕人的偶像,所必需要負起的社會責任,這才他應該遭受處分的原因。

此外,負責球隊管理的人員,也必需負上督導不周的相關責任,當然不必要向日本那次的松坂事件一樣,因為那是牽扯到司法層次的行為。但是目前正在過年,詳細的處分會等到過年以後才會決定,球迷們可以看看,裕隆隊會做出怎樣的處分。

裕隆隊在國內一項是最注重形象與球員管理的球隊,尚且會發生這樣的事件,現在媒體巴不得SBL多發生幾件這樣的問題,都想要抓著這些SBL球星的辮子多撈幾個新聞,各位球星還不能為了自己的前途潔身自愛嗎?而且連一項以管理嚴格出名的裕隆隊都會發生這樣的事件,其他球員的狀況非常令人擔憂。

今天曾文鼎其實算是好運,對方說是一夜情,也沒有把辦事的過程給錄影或拍攝下來,不像目前某位港星所惹的風波。今天若是對方有心設計曾文鼎,讓曾文鼎身敗名裂,上法院吃官司,方法還有很多。

今天新聞的後續報導,有人說那名女性是一名援交妹,如果是的話,表示之間有金錢的交易,問題恐怕更難善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尤其是像曾文鼎這樣,不但具有名氣,利用名氣代言獲得利潤,甚至還代表國家出外比賽的國手球員,更應該要潔身自愛,一旦社會跟媒體反撲,是不能用「這是我私人問題」來迴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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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rek 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